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
发布于: 2024-03-20 09:40

根据教育部、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,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“按需招生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科学,严格执行政策,严守工作纪律,规范录取行为,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如下:

一、复试录取要求

(一)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

根据教育部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市硕士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电子六所招生计划及报考生源情况,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%,合格生源不足120%的专业,所有合格生源可参加复试。

电子六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为:总分不得低于273分,单科成绩(满分=100分)不得低于37分,单科成绩(满分>100分)不得低于56分。

(二)调剂事宜

1.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“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平台的规定完成全部流程;

2.接收调剂时间:依据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统一时间开始接收,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0:00,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。

3.调剂基本要求

(1)报考学硕专业限制为以下六类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:电子科学与技术(0809)、信息与通信工程(0810)、控制科学与工程(0811)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0812/0775)、软件工程(0835)、网络空间安全(0839);

(2)报考专硕专业限制为以下八类专业领域: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(含量子技术)(085401)、通信工程(含宽带网络、移动通信等)085402、计算机技术(085404)、软件工程(085405)、人工智能(085410)、大数据技术与工程(085411)、网络与信息安全(085412)。

(3)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科目为:

政治、英语(一)、数学(一)、专业课,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5分,单科成绩(满分=100分)不得低于45分,单科成绩(满分>100分)不得低于66分。

(4)进入复试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要为以下专业类别:

数学类专业0701、仪器类专业0803、电子信息类专业0807、自动化类专业0808、航空航天类专业0820、计算机类专业0809、电气类专业0806、武器类专业0821、机械类专业0802。

(5)调剂复试办法参照一志愿复试录取办法执行。

(三)复试考核内容

复试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、综合素质考核、专业水平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。

复试方式以复试小组开展综合面试为主,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考生个人PPT汇报、英语翻译及作答、老师随机提问考生作答等方式,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

1.PPT报告时间:3分钟/人;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、硕士统考初试成绩、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或工作期间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(学习成绩、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等)。

2.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: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。

3.综合素质考核: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。包括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、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,以及学习能力、创新精神、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、特长。

4.专业水平考核: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、深度与扎实程度(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);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;思维能力(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);应变反应能力;表达能力;科研兴趣;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。

5.外语水平考核:主要测试专业英语翻译能力。

(四)计分办法

初试成绩50%和复试成绩50%加权,复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,最终总成绩超过70分考生拟录取;若最终总成绩符合要求人数超过计划招生名额,则按照所在复试场次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。

复试安排

1.复试方式:现场复试

2.一志愿复试时间:2024年3月下旬

3.调剂复试时间:2024年4月中旬

4.复试地点:北京昌平区未平科学城中国电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产业基地

(六)准备材料

1.资格审查提交材料:

(1)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官证);

(2)应届生提交学生证电子版,往届生提交毕业证、学位证电子版;

(3)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;

(4)准考证;

(5) 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

(6)政审表(加盖公章);(附件1)

(7)各类获奖证书;

(8)科研成果证明材料。

2.考生本人抄写并签名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要求使用一页A4纸抄写,字迹清晰、书写规范。(附件2)

3.考生“个人评定”6份。(附件3)

将以上材料(1)-(8)扫描并按要求命名后,压缩为一个文件包,文件包命名为“姓名+专业+考号”;将上述压缩文件包与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一并于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至zhaosheng@ncse.com.cn,邮件主题请写明“专业+姓名+考号+复试资格审查材料”。《个人评定》考生面试当天提交。

上述材料不论录取与否,不予退还。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。

4.体检表

请考生使用标准体检表(附件4)至二级甲等以上(含二级甲等)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考生需于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寄出至人力资源部,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,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,体检日期须为2024年3月(含)后。体检报告复试报到时也可提交。

(七)录取原则及要求

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,不予录取;

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,不予录取;

复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;

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

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(包括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)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

考生的学历(学籍)信息有疑问的,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,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(学籍)审核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
考生自报考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等个人信息,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、报到及毕业等,责任考生自负。

、监督与复议

1.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、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。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,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。

2.实行信息公布制度。复试分数线、复试录取办法、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。

3.实行复议制度。在相应规定时限内,保证投诉、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。考生如对我所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,可向我所书面形式并具名提起申诉。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,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。

4.纪检工作部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全面有效地巡查和监督。

纪委监督电话:010-52136082

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:010-82837456

5.考生请登录我所网站查询复试、拟录取名单等信息。网址:www.ncse.com.cn

复试咨询电话:010-52135606/5778 于老师 潘老师

三、其他说明

1.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2.近期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,招生部门将通过考生报考时填报的通讯信息联系大家,如需申请变更联系方式,请将变更信息发送至zhaosheng@ncse.com.cn,标明姓名-专业-变更后电话号码。

附件1-政审表

附件2-诚信复试承诺书

附件3-个人评定

附件4-体检表